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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2014贺龙中国业余篮球公开赛(衡水赛区) 暨衡水市第四届篮球联赛 竞赛规程
时间:2016年03月1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lanqiu 点击:次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篮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衡水市体育局 衡水市篮球协会 三、竞赛日期、地点 1、第一阶段选拔赛由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系统、部门择时自行举办。 2、第二阶段比赛于2014年6月13日-6月29日在衡水学院篮球场举行。 四、参加单位 桃城区、滨湖新区、冀州市、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市直各系统、各部门、大中专院校、市直属中学、市县区企事业单位 五、参加办法 1、成年男子组:每队限报衡水市外地户籍运动员3人,其他运动员限衡水市户籍,凭二代身份证参赛。 2、参赛运动员应身体健康并经常参加锻炼,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此项运动者,不得报名参加。 (三)报名: (1)、每单位限报成年男子组一支队伍,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每队教练员1人、每队运动员12人。 (2)、每单位于6月3日前,将报名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及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参赛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单、本人近期彩色蓝底2寸免冠照片一张(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交衡水市篮球协会(0318-6888111)。 (三)报到: 1、各代表队于6月13日直接到赛区报到。报到时,每名运动员必须持有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赛。 3、择时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和有关部分。 (二)联赛根据报名情况决定采用竞赛办法。 (三)比赛纪律: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参照执行《违反河北省体育竞赛纪律规定的处理办法》(另附)。 (四)报名队数不足4队,不进行该组别的比赛。 (五)决定名次办法:按照篮球竞赛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为提高竞赛效率、规范竞赛环境,各参赛单位须在报名参赛的同时向比赛承办单位缴纳竞赛秩序保证金3000元,待比赛结束后无违纪情况即刻全额返还。在比赛中发生下列情况将给予处罚: 1、报名截止后,无故退出比赛者罚款200元。 2、比赛过程中,扰乱赛场秩序、对裁判员出现辱骂、挑逗性语言者罚款500元。 3、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罢赛、无故弃权、中途故意退场者视情节轻重将处于500-1000元罚款。 4、在本次赛事中发生殴打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的,将处于200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交于公安机关处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不足六队减一录取。 (二)冠军获总冠军戒指14枚。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四)所有参赛队每队获14份纪念品。 九、裁判员由衡水市篮球协会统一选派 十、经费 各代表队经费自理,其它费用由主办方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衡水市篮球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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